浙江省桐鄉(xiāng)市公證處主任年薪80多萬、花10多萬元到陽澄湖吃螃蟹,是這幾天最熱的新聞之一。10月24日《中國青年報》報道,桐鄉(xiāng)有關部門稱:桐鄉(xiāng)市公證處存在工資發(fā)放違規(guī)及其他違反財經(jīng)紀律的問題,公證處主任沈吉龍及市司法局副局長朱莉萍已被停職檢查。
作為法律明文規(guī)定“不以營利為目的”(公證法第6條)的事業(yè)單位,公證機構為何卻能以營利為目標?這當然需要追問。不過,今天重點說說公證處主任的80萬年薪。
桐鄉(xiāng)市公證處3名事業(yè)編制公證員,“人均年收入從2007年的37.88萬元,增長至2010年的69.52萬元,其中,2010年,主任的收入是83.22萬元,另外兩人分別是62.33萬元和63.02萬元”,上述內(nèi)容來自桐鄉(xiāng)市審計局的審計報告。桐鄉(xiāng)市司法局稱,發(fā)現(xiàn)公證處收入偏高后,于今年1月出臺了效益工資考核新標準,3名編制工的年收入總額不超過90萬元,今年7月新標準已公布。
如果三人年收入總額不超過90萬的新標準是合理的,那也就意味著前些年他們“多吃多占”了不少。比“多吃多占”更讓人不安的是,他們該拿多少錢,似乎并無一個相對固定的標準:上級機關認為80萬“偏高”了,就降一降;要是“管事兒”的覺得80萬不高,再漲漲也有可能。如果其他地方公證處或者桐鄉(xiāng)其他部門付出和他們差不多的人收入?yún)s高得多,這3個被減工資的同志一定不服氣。
律師行業(yè)中,一年掙幾百上千萬的大有人在,但少有人“眼紅”他們;公證處主任年薪80萬,卻讓多數(shù)人不服氣。為什么?因為律師是充分競爭的職業(yè),靠自己能力說話,而公證行業(yè)并未放開,公證機構仍帶有“公”的性質,有飯吃、能吃好,很大程度緣于其壟斷地位。此時,掙來的錢,多少該“歸公”,多少進自己腰包,無論自己說了算還是上級機關核定,公眾都難踏實。
公證處主任年薪80萬,是收入分配失控的一個小縮影。一些事業(yè)單位、國有企業(yè)自定“身價”,高層拿著令人咋舌的年薪,公眾頗多微詞。說兩件實事兒:前些年,在北京房價還每平米四五千元的時候,一位大學同學從外地電力企業(yè)調(diào)入北京總部,單位給的房補是90萬元;前兩年,一位在某銀行總行工作的研究生同學去外地證券公司掛職,年薪百萬。他們或許能力很強、付出也不少,但如此高收入,除了能力、付出,國家賦予的壟斷地位是不是也是重要因素?如果答案是肯定的,那么,裝多少錢進自己腰包,就不該由他們說了算。
如果說“讓一部分先富起來”是改革開放的起點,那么,在分配不公、貧富差距不斷拉大的現(xiàn)實下(桐鄉(xiāng)市公證處12名合同制員工的年均收入為4.17萬元),把不該拿那么多錢的人的收入降下來,就是收入分配體制改革不能繞過去的坎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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