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中國加入《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》后我館停辦領事認證業(yè)務的通知
一、2023年3月8日,中國加入《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》(以下簡稱《公約》)。2023年11月7日,《公約》將在中國與墨西哥之間生效實施。《公約》將繼續(xù)適用于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和澳門特別行政區(qū)。
二、2023年11月7日起,墨西哥簽發(fā)的《公約》范圍內的公文書只需辦理墨西哥附加證明書(Apostille)即可送往中國內地使用,無需辦理墨西哥和中國駐墨使館的領事認證。
中國送往墨西哥使用的《公約》范圍內的公文書將不再辦理中方和墨西哥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,改為辦理附加證明書。中國外交部是中方簽發(fā)附加證明書的主管機關,為本國境內出具的公文書簽發(fā)附加證明書。受外交部委托,中國相關地方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可為本行政區(qū)域內出具的公文書簽發(fā)附加證明書(具體名單見附件)。附加證明書支持在線核驗,具體可登錄https://consular.mfa.gov.cn/VERIFY/。辦理附加證明書的具體程序和要求請登錄中國領事服務網(網址:http://cs.mfa.gov.cn/)或各地方外辦相關網站查詢。
三、自2023年11月7日起,中國駐墨西哥大使館和駐蒂華納總領館將停辦領事認證業(yè)務。對于墨西哥出具的擬送往中國內地使用的文書,請向墨主管機關申辦附加證明書。
四、根據《公約》規(guī)定,一國出具的附加證明書用以證明公文書上簽名的真實性、文書簽署人簽署時的身份,以及在需要時確認文書上的印鑒屬實。辦妥墨西哥附加證明書不代表該公文書必然被中國用文單位接受。建議事先向中國用文單位了解其對外國公文書的格式、內容、時限、翻譯等具體要求后再辦理有關手續(xù)。
附件
中方簽發(fā)附加證明書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名單
(共31家)
安徽省、重慶市、福建省、廣東省、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、貴州省、河南省、黑龍江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海南省、吉林省、江蘇省、江西省、遼寧省、四川省、山東省、上海市、陜西省、云南省、浙江省、甘肅省、河北省、山西省、內蒙古自治區(qū)、長春市、哈爾濱市、寧波市、濟南市、青島市、深圳市。
原文:http://mx.china-embassy.gov.cn/lsfw1/202310/t20231027_11169280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