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日,記者了解到,省物價局、省司法廳為減輕群眾負擔,決定降低部分公證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。新的收費標準從10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
此次降低的公證收費主要涉及公證收費中證明財產(chǎn)繼承、贈予、接受遺贈的收費標準。具體調(diào)整情況為,由現(xiàn)行按受益額的2%收取下調(diào)為:受益額20萬元以下的部分,按不超過1.2%收取;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的部分,按不超過1%收取;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的部分,按不超過0.8%收??;超過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的部分,按不超過0.5%收取;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,按不超過0.1%收取。證明單方贈予或受贈的,減半收取。收費額實行分段累加計費,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費。
物價部門要求,收費機構(gòu)及時調(diào)整相關(guān)收費標準,并予以公示,接受價格主管部門和司法行政部門的檢查及社會監(jiān)督。據(jù)預測,此次降低部分公證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,每年將減收群眾費用200萬元以上。此外,其他公證收費項目仍按《山西省公證服務(wù)收費管理辦法》、《山西省公證服務(wù)收費標準》規(guī)定進行收費。
下附《山西省公證服務(wù)收費管理辦法》、《山西省公證服務(wù)收費標準》全文。
山西省公證服務(wù)收費管理辦法
第一條、為適應(yīng)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(jīng)濟體制的要求,依法規(guī)范公證服務(wù)收費行為,根據(jù)國家計委、司法部《關(guān)于印發(fā)公證服務(wù)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》(計價費〔1997〕285號)和《關(guān)于調(diào)整公證服務(wù)收費標準的通知》(計價費〔1998〕814號)的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,結(jié)合我省實際情況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、本辦法適用于公證處和公證申請人。
第三條、公證處為申請人提供公證服務(wù),應(yīng)按照規(guī)定的公證服務(wù)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向申請人收取公證服務(wù)費,并向申請人出具國家統(tǒng)一的收費票據(jù)。
公證員個人不得私自收費。
第四條、公證處為申請人提供公證服務(wù)過程中發(fā)生的下列費用,由申請人另行支付:
(一)鑒定費、評估費、認證費;
(二)公證書副本費;
(三)公證處到異地辦理公證所需的差旅費;
?。ㄋ模┊斒氯艘蚺e證有困難,委托公證處進行調(diào)查取證的有關(guān)費用;
?。ㄎ澹┕C處接受申請人委托辦理有關(guān)事項需向第三方實際支出的費用;
(六)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應(yīng)當由申請人支付的其他費用。
第五條、公證處向申請人收取公證服務(wù)費和本規(guī)定第四條所列費用,可在受理申請時預收,也可以與申請人約定在承辦申請事項期間分期收取。
第六條、已受理的公證事項,申請人要求撤回的,可以收取手續(xù)費。未經(jīng)審查的,每件收取10元,已經(jīng)審查的,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%收取。
第七條、因公證處的責任不能出具公證書或撤銷公證書的,預收或已收的公證服務(wù)費應(yīng)全部退還申請人;因公證處和申請人雙方責任而撤銷公證書的,應(yīng)按照責任的大小退還部分費用。因申請人提供偽證及舉證不實而不能出具公證書或撤銷公證書的,預收或已收的公證服務(wù)費不予退還。
對前款所指責任有異議的,由縣級以上司法行政部門認定。
第八條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公證處應(yīng)當按照法律援助的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,減收或免收公證服務(wù)費:
?。ㄒ唬┺k理與領(lǐng)取撫恤金(或勞工賠償金)、救濟金、勞動保險金等有關(guān)的公證事項;
(二)辦理贍養(yǎng)、撫養(yǎng)、扶養(yǎng)協(xié)議公證;
?。ㄈ┺k理與公益活動有關(guān)的公證事項;
?。ㄋ模┥暾埲舜_因經(jīng)濟困難而無力負擔的;
(五)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減免的。
第九條、凡證明單方法律行為或法律事件的,制作公證書一份;證明其他法律事實的,制作公證書兩份。如需增加份數(shù),每份公證書另收費10元。
第十條、公證處應(yīng)按照規(guī)定的公證服務(wù)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,到同級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,實行亮證收費,向社會公布收費項目及標準并主動接受物價、審計等部門的監(jiān)督檢查。
第十一條、公證處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,由物價部門依法查處:
?。ㄒ唬┥米蕴岣呤召M標準的;
(二)擴大收費范圍的;
?。ㄈ┳粤⒚繛E收費的;
?。ㄋ模┎话匆?guī)定明碼標價的;
?。ㄎ澹┎蝗鐚嵦峁┪飪r檢查所需資料;
?。┢渌`法收費行為。
第十二條、本辦法由山西省物價局和山西省司法廳負責解釋。
第十三條、本辦法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,以前有關(guān)公證服務(wù)收費規(guī)定同時廢止。
山西省公證服務(wù)收費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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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
公證服務(wù)事項 |
收費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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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證明土地使用權(quán)出讓、轉(zhuǎn)讓、房屋轉(zhuǎn)讓、買賣及股票、股票轉(zhuǎn)讓,債券或其他有價證券的發(fā)行、轉(zhuǎn)讓。證明彩票發(fā)行其他 有獎營銷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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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的額50萬元以下部分,收取比例為0.3%,
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,按200元收??;
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,收取0.25%;
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,收取0.2%;
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,收取0.15%;
2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,收取0.1%;
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,收取0.05%;
100000001元以上部分,收取0.01%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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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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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明其他 經(jīng)濟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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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的額在20000元以下的,收取比例為1%
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,收取0.8%;
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,收取0.6%;
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,收取0. 5%;
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,收取0.4%;
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,收取0.3%;
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,收取0.2%;
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,收取0.1%;
4000001元以上部分,收取0.05%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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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證明事故或傷害賠償協(xié)議 |
每件收取200-3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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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證明計劃生育協(xié)議 |
每件收取100-2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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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證明婚前財產(chǎn)或夫妻財產(chǎn)協(xié)議 |
每件收取200-4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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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證明收養(yǎng)關(guān)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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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生父母共同送養(yǎng)的,每件收取270-450元
2、 生父母單方送養(yǎng)的,每件收取450-720元
3、 其他監(jiān)護人送養(yǎng)的,每件收取630-9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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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證明贍養(yǎng)、撫養(yǎng)、扶養(yǎng)、寄養(yǎng)
、監(jiān)護或遺贈扶養(yǎng)關(guān)系的成立
、變更或終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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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件收取300-5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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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證明事實收養(yǎng)關(guān)系的成立、變
更或終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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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件收取600-9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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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證明民事委托書、聲明書、代
管協(xié)議或其他民事協(xié)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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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件收取100-200元,涉及財產(chǎn)關(guān)系的加倍收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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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證明認領(lǐng)親子 |
每件收取300-5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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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證明財產(chǎn)繼承、贈與和遺贈 |
按受益額的2%收取,最低收2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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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證明競賽、競猜 |
每件收取300-600元,如屬公益性,減半收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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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證明財產(chǎn)清點、清算、評估、
估損 、分割、拍賣、招投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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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件收取600-3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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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銷毀監(jiān)督公證 |
每件收取300-7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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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證明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(shè)立
、變更或終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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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照類似的事項標準收費,無法比照的由申請人與
公證處協(xié)商確定收費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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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證明商品質(zhì)量、產(chǎn)品的產(chǎn)權(quán)、
技術(shù)成果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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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項收取300-6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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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
證明印章、簽名屬實、譯本、
副本 、影印本、復印件、節(jié)錄
本與原本(件)相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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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件收取100-2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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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
證明公民的住所地,證明法人
或其他社會組織的住所或營業(yè)
地,證明產(chǎn)品的產(chǎn)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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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件收取200-4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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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
證明公民的指紋、健康狀況 |
每件收取2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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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
證明法人或其它組織的資格、
資信 、債權(quán)、債務(wù)狀況、納
稅情況 |
每件收取300-5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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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|
證明公民的經(jīng)濟狀況 |
每件收取200-4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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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|
證明出生、死亡、生存、身
份、姓名 、駕駛證、成績單、
獲獎名次、經(jīng)歷、學歷、國
籍、婚姻狀況、親屬關(guān)系、未
受(受過)刑事處分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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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件收取55-58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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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|
證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 |
每件收取200-4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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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|
證人證言及書證保全 |
每件收取100-2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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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 |
聲像資料、電腦軟件保全 |
每件收取500-8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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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 |
對物的保全 |
不動產(chǎn)每件收取500-1000元其他物證保全每件收取 200-4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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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 |
侵權(quán)行為和事實證據(jù)保全 |
每件收取500-1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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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 |
證明封存樣品、產(chǎn)品抽樣結(jié)果 |
每件收取200-4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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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 |
制作票據(jù)拒絕證書 |
每件收取4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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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 |
證明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的享有、轉(zhuǎn)讓和
使用許可文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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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件收取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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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 |
證明法人或其它組織授權(quán)委托
書、公司章程、會議決議或其
它法律文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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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件收取300-5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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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 |
遺囑公證 |
每件收取150-3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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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 |
確認遺囑效力 |
每件收取200-4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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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 |
放棄繼承權(quán)公證 |
每件收取150-3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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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 |
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|
每件收取50-1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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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 |
提存公證、保管遺產(chǎn) |
按標的額的0.3%收取,最低收100元,代申請人支
付的保管費另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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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 |
賦予債權(quán)文書具有強制執(zhí)行效
力 |
按債務(wù)總額的0.3%收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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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 |
代辦與公證事項有關(guān)的認證、
登記事務(w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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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項收取200-4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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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 |
代擬民事協(xié)議 |
每小時10元,不足一小時
的以一小時計,收費累計
不得超過1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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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民事協(xié)議 、經(jīng)濟合
同、 其他法律文書或
所咨詢事項 辦理公證
的,免收代擬修改解答
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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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 |
代擬經(jīng)濟合同 |
每小時15無元,不足一小
時的以一小時計,收費累
計不得超過3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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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 |
修改其他法律文書 |
每小時5-10元,不足一小
時的以一小時計,收費累
計 不得超過8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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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 |
解答法律咨詢 |
每小時10元,不足一小時
的以一小時計,收費 累
計 不得超過1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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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 |
出具法律意見書 |
每件收取200-5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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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 |
公證法律顧問 |
由申請人與公證處協(xié)商確定年度收費總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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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 |
查詢公證檔案 |
每件收取20-5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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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6 |
在公證處以處送達公證書 |
每件省內(nèi)20元,省外5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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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 |
翻譯費 |
每千字50元 |
以中文計,不足一千字
的以一千字計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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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 |
打字、校對費 |
每千字1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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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 |
副本費 |
每件1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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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 |
依法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(wù) |
比照類似的事項標準收費,無法比照的,由申請人
與公證處協(xié)商確定收費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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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 |
批量公證 |
每件減半收費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