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選擇需要改用的公司名稱。若選用的新公司名稱,如與公司注冊處處長所備存的公司名稱索引內(nèi)注冊或已登記的公司名稱相同,將不獲注冊。
須通過董事會決議,更改公司的名稱。公司方面可召開成員會議,通過董事會決議。如不召開會議,全體成員簽署的書面決議,亦同樣有效。確定新公司名稱之后,會制作一份港府簽署文件,該文件必須董事本人簽字,不可由他人代簽,如果董事簽字不方便或是在外地,但又急需更名時,可由我們公司代簽辦理。
注冊香港公司后變更名稱需要準(zhǔn)備的資料
- 1、公司注冊證書;
- 2、公司商業(yè)登記證;
- 3、NC1法團成立表格或者新年度AR1周年申報表;
- 4、公司新名稱。
香港公司更名流程
- 1、擬定公司名稱;
- 2、公司核名;
- 3、簽署更名文件;
- 4、政府審批。
以上信息確認(rèn)之后,就會遞交香港政府進行更名辦理一般需8-10個工作日。
辦理完成后可領(lǐng)取資料
- 1、公司更改名稱證書;
- 2、商業(yè)登記證;
- 3、NC2更改公司名稱通知書(帶政府小票);
- 4、簽字章、小圓章、鋼印;
- 5、公司章程;
- 6、股票本;
- 7、會議記錄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