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公司越來越多的參與到內地經(jīng)貿投資活動中,但在很多場合和情況下,香港公司不能不能直接參與,必須委托內地相關機構或個人辦理,諸如委托內地律師起訴或應訴,任命代表處首席代表,授權專利代理人申請或轉讓專利商標等,這時就必須有相關委托書,任命書或授權書,這些文件要想在內地發(fā)生法律效力,就必須辦理相應公證認證手續(xù)。
香港公司授權書/任命書/委托書公證認證如下:
需要將前述文件送交中國司法部指定的中國委托公證人(相關的律師名單司法部每年均有公告)進行公證再交由中國法律服務(香港)有限公司加蓋轉遞專用章,前述文件只有在履行了這兩個手續(xù)后方能在中國大陸地區(qū)作為正式的法律文件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