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(jù)《廣東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(guī)定》《廣州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管理辦法》(穗府辦〔2023〕20號)等規(guī)定,現(xiàn)啟動廣州市人民政府第三屆外聘法律顧問選聘工作,公告如下:
一、報名人員范圍
從事法學教學、法學研究、法律實踐等工作的法學專家和律師。
二、資格條件
- (一)政治素質高,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,增強“四個意識”,堅定“四個自信”,做到“兩個維護”,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。一般應當是中國共產黨黨員。
- (二)誠實守信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職業(yè)道德和社會責任感,熱愛政府法律顧問工作。
- (三)屬于法學專家的,在所從事的法學教學、法學研究、法律實踐等領域成就顯著,具有一定的影響和經驗。屬于專職律師的,專業(yè)能力強,具有5年以上(截止到2023年11月)執(zhí)業(yè)經驗。
- (四)嚴格遵紀守法,未受過黨紀政務處分,未受過刑事處罰。屬于律師的,還應當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(xié)會的行業(yè)處分,所在律師事務所近3年內(截止到2023年11月)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(xié)會的行業(yè)處分。
- (五)不存在其他不適宜擔任黨政機關法律顧問的情形。
三、報名時間
本公告發(fā)出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止。
四、報名方式
報名人員填寫《廣州市人民政府第三屆外聘法律顧問報名表》(見附件),本人簽名并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后,可在報名截止日前選擇以下一種方式送至廣州市司法局:
(一)網絡報名。將《報名表》掃描后通過電子郵箱發(fā)送至fzbfwc@gz.gov.cn,《報名表》可編輯版本一并發(fā)送。
(二)郵寄報名。將《報名表》原件郵寄至廣州市越秀區(qū)連新路19號3樓法律顧問工作處,電話020-83100170,《報名表》可編輯版本通過電子郵箱發(fā)送至fzbfwc@gz.gov.cn。
專此公告。
廣州市司法局
2023年11月7日
原文:http://sfj.gz.gov.cn/xxgk/xxgkml/gzdt/tzgg/content/post_9306575.html